河北省邢台市出台建筑节能与防火新规,明确规定在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工程中,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为B2级(含B2级)及以下的防火保温材料。这一政策的实施,标志着邢台市在提升建筑消防安全水平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,也对建筑行业材料选用与施工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外墙外保温系统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其防火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。过去,部分建筑为降低成本,使用了防火等级较低的保温材料,这些材料在遇火时易燃烧、蔓延迅速,曾引发多起重大火灾事故,造成严重损失。B2级材料属于“可燃材料”,其防火性能存在明显短板。邢台市此次明确禁用B2级及以下材料,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提升建筑防火标准、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号召,旨在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。
根据新规,邢台市外墙外保温工程必须选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(难燃材料)的保温材料。B1级材料具有更好的阻燃特性,遇火时不易迅速蔓延,能有效延缓火势发展,为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争取宝贵时间。此举将促使开发商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更加重视材料质量,推动市场向更高防火等级的保温产品倾斜。
这一规定将对本地及周边保温材料生产、销售和施工行业产生深远影响:
为确保新规有效执行,邢台市预计将采取多项配套措施:
邢台市此项新规并非孤例,它反映了全国建筑行业向更安全、更绿色方向发展的整体趋势。建筑保温不仅需要满足节能要求,防火安全必将成为不可逾越的“红线”。这要求行业各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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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禁用B2级及以下外墙外保温材料的规定,是一项关乎城市安全与民生福祉的重要决策。它通过提高材料防火门槛,切实提升了建筑的本质安全水平。随着政策的落地与推广,必将带动建筑行业向更高质量、更安全可靠的方向发展,为居民营造更加安心、舒适的居住环境,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。建筑防火无小事,以严格标准守护生命财产安全,应是城市建设的永恒主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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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2 16:29:22